1、城市分类 A类:直辖市、省会、副省会城市; B类:地区级城市; C类:县和镇; 2、门店定义 2.1、专卖店: 2.1.1、A类城市150平以上,期样品15万以上,年度合同业绩目标150万以上,店内不得经营任何其他产品。 2.1.2、B类城市平以上,期样品10万以上,年度合同业绩目标万以上,区域内不得有其他任何产品,店内不得有同类产品。 2.1.3、C类城市80平以上,期出样8万以上,年度合同业绩目标80万以上,区域内不得有其他任何产品,店内不得有同类产品。 3、专卖店经销条件 3.1 必要要求: 3.1.1代理商必须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法人,自然人或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。 3.1.2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投资实力,有良好的信誉。 3.1.3具有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资格,合作伙伴不很过2人,并明确各自职责。 3.1.4必须配置专职设计人员。 4、品牌支持金政策: 4.1、经销商自愿交纳品牌支持金00元。满2年合作终止时满1年予以退还。 5、加盟费政策 A类城市2万;B类城市2万;C类城市2万; 6、期款: 6.1 按城市级别分类缴纳:A类城市10万;B类城市10万;C类城市10万。 6.2、签约当天缴纳。